各集采机构、网上超市供应商:
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政采云网上超市价格监测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浙财采监[2020]13号)要求,我中心将于每月25日前公布次月各地必须监测的品目范围。经报省财政厅同意,2023年3月网上超市必须监测的品目为台式计算机、复印机、防疫物品(口罩、消毒用品等),区划内销售量排名前五位的供应商,纳入监测重点。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处理结果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的同时,将推送给相关监督机构。
特此通知!
附件:【浙江省网上超市各区划交易额TOP5供应商名单(2023.01.16-02.15)】
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
2023年2月15日